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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媒體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養生類賬號活躍在網絡直播平臺,或違規開展“網上問診”,或公開介紹“祖傳秘方”,或直接開方推銷“神藥”,一些介紹農牧產品的帶貨平臺,甚至將藥品的概念和功效轉移到農牧產品或食品上,對消費者進行誘導。
近年來,直播電商行業風起云涌,成為推動數字經濟的新引擎。與此同時,直播帶貨中的虛假宣傳、價格誤導、假冒偽劣等亂象層出不窮。尤其需要警惕的是,當前,直播間出現的“賣藥品”“開藥方”等問題,不但擾亂市場秩序、破壞行業生態,更給消費者和患者帶來危害。
藥品是特殊商品,醫生是專業性要求很高的職業,兩者都容不得半點含糊和虛假。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說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內容,且不能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強調,直播帶貨中未經審查不能發布醫療、藥品等廣告。《網絡主播行為規范》明確,涉及醫療內容的直播,主播須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平臺應予以審核備案。可以說,在對待涉醫涉藥問題上,我國法律及有關規范的態度是鮮明和堅決的。
直播間的“行醫”亂象,從一定程度上暴露平臺監管審查方面存有漏洞。面對層出不窮的違法違規行為,一些平臺為追求更多盈利,放松監管,審查不細不全,給了不法商家和個人可乘之機。遏制相關亂象,除了嚴懲違法違規行為之外,還要下猛力用猛藥壓實平臺責任,讓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范要求,有針對性地完善監管措施,堵住管理漏洞,不給違法違規行為留有生存空間。
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直播帶貨唯有在法治軌道上規范發展,才能真正為經濟注入新血液、帶來新活力。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新特點新情況,進一步加快相關立法和行業標準制定,細化相關主體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相關市場主體和從業者要依法規范經營,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推動直播電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