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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6月9日訊(記者 舒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期發布的消息顯示,北京城建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被處罰。
根據處罰信息,北京市豐臺區盧溝橋街道大井新村2505-0031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9#樓(保障性租賃住房))位于豐臺區盧溝橋街道,建設單位為北京城建興華地產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北京華城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施工總承包單位。
該工程在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問題:9#樓南側單排扣件式腳手架已搭設到二層,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不符合《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GB55023-2022)第2.0.3條的要求;9#樓南側腳手架未設豎向剪刀撐,不符合《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GB55023-2022)第4.4.7條的要求。
北京城建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2條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均為強制性條文,造成事故隱患。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及《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中職權編碼為C1667000A020的裁量標準,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決定給予北京城建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資料顯示,豐臺區盧溝橋街道大井新村2505-0031地塊的案名是“龍樾天元”(備案名:龍樾雅苑),1#至8#為商品房,預售證發證日期是:2022年7月12日,批準銷售套數為440套,截至目前已簽約101套;9#樓為保障性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