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逐步完善,近3年來,南京兩級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440526件,執結419101件,執行到位金額499.58億元。
《法治日報》記者從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南京法院積極推動構建“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夯實協作聯動基礎,健全執行聯動機制,狠抓執行質量效率,穩步推進各項工作,綜合治理效能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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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必懲拒執必打
近年來,南京法院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制裁拒執犯罪,進一步細化、規范拒執犯罪的證據線索收集和移送流程,全面提升打擊拒執犯罪的能力水平,推動形成對拒執犯罪行為的強大威懾力,在全社會營造懲治拒執犯罪的濃厚氛圍,取得明顯成效。今年以來,全市法院共移送案件線索87件97人次。
為進一步加大對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犯罪的宣傳教育,南京中院在發布會上發布了打擊拒執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包括被執行人惡意及虛假交易轉移財產、欠款不還仍高消費和對外投資、暴力抗拒執行打傷執行干警、“轉移支付”規避執行、惡意阻撓騰房等多種類型,對進一步維護司法權威性,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動促進全社會誠信建設、法治建設具有示范導向作用。
其中,由建鄴區人民法院辦理的徐某某與徐某的小額民間借貸糾紛案,面對被執行人徐某拒收執行法律文書、拒絕報告財產情況等一系列抗拒執行行為,該院依法對徐某作出罰款1500元的決定,并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徐某拘役兩個月,案件取得良好示范效應。
南京中院副院長黃德清介紹,為強化執行強制威懾,有力推動拒執罪適用落地見效,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南京中院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會簽打擊拒執犯罪的會議紀要,對精準打擊拒執犯罪、提高執行強制威懾效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協作聯動高效查控
8月10日,南京召開全市綜合治理執行難協作聯動領導小組會議。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綜合治理執行難協作聯動領導小組組長徐錦輝在講話中指出,南京市正處于由“基本解決執行難”向“切實解決執行難”提速換檔的關鍵時期,全市兩級法院和各板塊各成員單位應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協作聯動,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更高境界上加大執行力度。
“為健全鞏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推動執行難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走深走實,南京法院在破解查人控車難題、拓寬財產查控范圍、優化房產查控工具、促進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強化組織推進,進一步形成整體合力,綜合治理成果持續擴大。”南京中院執行局局長鄭之平介紹。
據悉,在銀行、車管所、人社局、證監局等單位支持下,南京法院利用網絡手段可快速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及時掌握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房地產、車輛、證券、社保、公積金、互聯網銀行信息。3年來,通過“點對點”“總對總”查詢反饋信息1050.48萬條。在公安機關支持下,南京法院在查人找車基礎上,進一步實現有效控人控物。
針對拒執案件中常見的房產查控難問題,南京法院聯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升級不動產線上查控平臺,實現不動產線上一鍵查詢、查封和解封,每周辦理超300件次。在市司法局支持下,南京中院出臺了《關于深入推進律師參與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九項舉措》,發放律師調查令6000余份,依法支持律師參與執行調查。
寬嚴相濟助企重生
由溧水區人民法院辦理的昌黎縣某公司與南京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昌黎縣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焦某將公司應收500余萬元款項轉入其妻子名下,挪作他用,未履行還款義務,致使法院生效判決無法執行。
面對這一情況,溧水區法院果斷采取雙罰措施,以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該公司判處罰金10萬元,并以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焦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有效警示了意圖利用公司名義抗拒人民法院執行的單位和個人。
近年來,南京法院一方面秉持“案案都是營商環境”的理念,嚴厲打擊部分企業負責人通過各種方式將本應償還債權人的財產隱藏、轉移等拒執行為,積極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正義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另一方面,堅持寬嚴并濟、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落實《關于司法護航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舉措》,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精準采取執行措施,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堅決防止執行一個案件、垮掉一個企業。
據悉,為助力失信企業和個人走出困境,南京法院積極推動建立被執行人信用保護及信用修復激勵機制,精準適用預懲戒措施,開具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通知書1674份,督促當事人自動履行。同時,積極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搭建誠信被執行人(自然人)經濟重生智能工作平臺,現已退出失信企業主體5553家,涉及案件22697件,有效支持企業恢復生機、重返市場,幫助誠實而不幸的被執行人走出“債務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