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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網訊 4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優化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政策。對已在市區落實就業單位的35周歲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普通高校大專學歷畢業生,可在市區辦理落戶;45周歲以下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可按"先落戶后就業"的原則,在市區辦理落戶。
此外,長三角區域戶籍居民在杭州市區辦理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落戶時,取消申領《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實行戶籍準入年限累計互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受"外地身邊無子女"的條件限制,可在市區辦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