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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1月30日訊 今日,山東銀保監局發布關于苗偉任職資格的批復。批復顯示,核準其泰山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以下為批復具體內容:
山東銀保監局關于苗偉任職資格的批復
魯銀保監復〔2023〕20號
泰山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泰山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核準苗偉董事長任職資格的請示》(泰保字〔2022〕541號)收悉。經審查,苗偉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核準其泰山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實際到任履職,且未提供正當理由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山東銀保監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