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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據福建省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布《關于合理調整二手房產交易傭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蘇的指導意見書》。《指導意見書》顯示,調整由買方全額支付交易傭金的現行辦法,轉為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傭金;合理下調中介企業的傭金收費標準,單方收傭比例定為房屋成交價的1.5%,指導意見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試行期一年。
根據《指導意見書》,為切實響應和貫徹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通過走訪和座談等形式,廣泛聽取行業企業及各方意見和建議并出臺行業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書》主要包含6個方面:一是調整由買方全額支付交易傭金的現行辦法,轉為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傭金。二是合理下調中介企業的傭金收費標準,單方收傭比例定為房屋成交價的1.5%。三是開展客戶信息泄露專項治理行動,進一步規范和提升行業企業服務品質。四是建立健全一房一碼信息數據發布及管理機制,推進房源信息真實性和透明化建設。五是嚴格落實經紀機構備案制度,全面推行經紀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六是由協會開展針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糾工作。
按照《指導意見書》,指導意見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試行期一年。
據《福州日報》5月30日報道,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會長肖基昌在接受采訪時提到,“為了切實響應和貫徹國家兩部委發布的相關意見,我們通過廣泛開展走訪座談等調研活動,充分聽取行業各企業意見和建議,在(5月)24日召開了行業發展座談會暨會員代表大會,以協會的名義,草擬行業倡議書。”
報道指出,在上述行業發展座談會暨會員代表大會上,福州房產中介協會各成員企業代表均表示,長期以來,由于本地二手房市場上,賣方出的價格幾乎均為“實收費用”,使得房屋交易的所有傭金和相關費用,基本全部由買方承擔,導致買方購房成本高,無形中增大了購房阻力。為了福州二手房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調整購房傭金分擔方式和收費標準勢在必行。
另據《福州日報》報道,目前在福州,房產租賃銷售中介服務收費項目還尚未列入定價目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其收費標準由經營者自主定價并公示收費標準。因此,福州各中介門店收費價格不一,一般不超過3%。有不少房產中介門店是加盟性質,加之市場競爭激烈,在實際操作中,費用還是存在浮動空間的。“規模較大的公司,中介費最低可以到1.5%至2%;小一些的中介公司,一口價3萬到6萬元都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