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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8月18日訊(記者 曾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今日更新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國民生銀行因存在十四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合計4780萬元,其中總行4430萬元,分支機構350萬元。以上處罰作出的決定日期為2023年8月2日。
對此,中國民生銀行作出回應稱,近日,該行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該項處罰是基于2020年原銀保監會對民生銀行此前年度業務整改評估檢查發現問題所作出的。
中國民生銀行表示:“民生銀行高度重視監管意見,已按照監管要求及時開展整改、嚴肅進行問責,并通過完善整改管理制度、規范整改工作流程、強化整改系統管控等舉措,進一步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民生銀行將堅持依法合規經營,不斷提升風險合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