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黑龍江日報
為了規范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秩序和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合法權益,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于27日審議通過了《哈爾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本條例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市域快速軌道等采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系統。
客流量激增時 可采取限制客流、暫停相關線路等臨時措施
【資料圖】
確保售票檢票、自動扶梯、母嬰設施、公共廁所 (含家庭衛生間和無障礙設施)、通風、照明等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設施完好,保證無障礙設施完好通暢;建立急救協助制度,配備急救箱等必要的救護設施;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制度,依照有關要求對進入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內人員實施必要的健康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客流變化,及時調整運力。因節假日、大型群眾活動等原因造成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客流量上升的,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增加運力,延長運營時間,疏導乘客;客流量激增,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時,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采取限制客流、暫停相關線路運營等臨時措施,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客流疏導和撤離工作。
因限制客流、暫停運營導致客流大量積壓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單位進行公交接駁及時疏散乘客,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單位應當配合。遇有惡劣氣象條件、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突發事件時,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無法保證安全運營的,應當立即停止相關車站或者線路運營,采取應急措施,快速疏散乘客,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寵物、活禽等動物禁止被攜帶進入軌道交通
禁止攜帶下列物品進站乘車: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或者傳染性病原體等危險物品;弩、匕首或者非法持有的槍支彈藥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寵物、活禽等動物;充氣氣球、外表尖銳等易損傷他人以及重量、長度、體積超出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規定的物品;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等易污損列車設施,或者影響乘車環境的物品。禁止攜帶物品目錄,由市公安機關會同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并公告。
乘客應當自覺配合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的安全檢查。拒不接受安全檢查或者攜帶禁止攜帶物品乘車的,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有權拒絕其進站;發現違禁品、管制物品的,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網絡直播、掃碼推廣、使用滑板平衡車等行為被禁止
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或者車廂內,禁止下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公共環境衛生的行為:
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廢棄物,或者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廢棄物的,責令自行清除;拒不清除的,或者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處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任意涂寫、刻畫、張貼,或者擅自懸掛物品等,任意涂寫、刻畫、張貼的,責令清除,處以每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擅自懸掛物品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擅自堆放雜物、擺攤設點、售賣產品或者服務、派發物品、散發廣告宣傳品、掃碼推廣活動,或者強行招攬乘客等,違規者將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或者繼續違法行為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在車廂內進食;躺臥、踩踏座椅,乞討、賣藝,大聲喧嘩或者吵鬧;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或者擅自表演歌舞、網絡直播等;使用滑板、輪滑鞋、平衡車、自行車等;違規者將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乘客無票或者持無效票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線網最高票價補收票款,冒用他人乘車證件乘車的,除補收票款外,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處以線網最高票價三倍的罰款;持偽造、變造證件乘車的,補收票款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