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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印發《關于依法懲治和預防民營企業內部人員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要求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全國工商聯近日發布的《法治民企報告(2022—2023)》顯示,面臨復雜嚴峻的國際環境,民營企業誠信守法與合規經營理念不斷增強,內部腐敗治理和風險防范意識顯著提升;超八成的企業已建立合規管理體系,相關合規部門或合規崗位能夠參與企業發展和運營決策。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介紹,從檢察辦案和調研情況看,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特別是民營企業高管、財務、采購、銷售、技術等關鍵崗位人員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得不到及時有力懲治,是反映較多的問題之一。不僅嚴重影響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創新發展,而且擾亂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破壞民營企業發展環境。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檢察制度和舉措。“但這些制度、舉措對于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犯罪問題關注不夠,立案難、查辦難、預防難等問題成為許多民營企業關注的焦點。”上述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要落實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平等保護的要求,不能簡單地把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犯罪當作民營企業的“家事”,而是要從理念、制度、措施上重視起來,妥善把握刑事介入與企業自主調節的界限,既要依法懲治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犯罪,又要在辦案中依法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幫助民營企業去疴除弊、完善內部治理。
《意見》提出,依法加大對民營企業內部人員實施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受賄等腐敗行為的懲處力度;推動健全涉案財物追繳處置機制,為涉案民營企業挽回損失;依法處理民營企業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為親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企業資產等行為;嚴厲打擊影響企業創新發展的民營企業關鍵技術崗位、管理崗位人員侵犯商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等犯罪。
天能控股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天任表示,員工違法犯罪直接影響企業的運營和聲譽,《意見》的出臺能夠有效遏制員工違法犯罪行為的產生,讓企業獲得公平的市場競爭機會,同時引導企業更加注重技術創新,在市場競爭中鞏固和加強優勢。
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關鍵在預防。《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針對案件反映的內部管理問題,幫助企業查缺補漏、建章立制、加強管理,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人財物和基建、采購、銷售等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員實施財務審核、檢查、審計,及時發現和預防違法犯罪問題,推動建設法治民營企業、清廉民營企業。“我們將努力全面構建服務民營經濟刑事司法保護體系,共同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上述負責人表示。
記者了解到,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犯罪案件背后不同程度存在公司治理體系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內部防范機制缺失、從業人員法治觀念淡薄等問題,有的問題還直接影響到偵查取證和案件性質的判斷。“民營企業加強自身合規建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是從源頭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根本舉措。”全國工商聯執委、91科技集團董事長許澤瑋表示,《意見》對于有效防止企業內部腐敗行為、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率、增強風險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將進一步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經濟日報記者 康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