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界 >

近五年全省法院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逾6萬件

時間:2023-08-15 05:25:10       來源:大洋網

在首個“全國生態日”來臨之際,1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新聞發布會,通報201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


(相關資料圖)

近三年環境資源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

據廣東高院副院長林碧艷介紹,2018年至2023年6月,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62186件,其中刑事13977件、民事28745件、行政19464件。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全省法院環境資源一審案件受理數呈逐年下降態勢,其中2022年一審刑事案件受理數同比下降35%,今年上半年繼續呈下降趨勢。

“廣東法院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緊盯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點領域,通過判處實刑、高額賠償等司法判例,鞏固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成果。”林碧艷介紹,2018年以來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涉環境污染防治案件8975件、生態保護案件29240件、應對氣候變化案件2172件。在林某泉刑事附帶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中判賠29.6億元高額賠償,在某養殖基地擅自占海造地案中并處海域使用金十六倍罰款,在某垃圾處理廠固體廢物污染案中判賠1.3億生態環境修復等費用。

“6+1”模式管轄全省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廣東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審判職能保障人民群眾在健康、舒適、優美生態環境中生存發展的合法權益。在“荒山野鬼”噪聲擾民案中,廣州法院發出全國首份噪聲環境侵權訴前禁止令,依法守護人民生活安寧,該案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

依托山川水脈走勢,全省建立了40余個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機制。今年以來,廣東法院先后與桂、滇、黔、贛、閩等省(區)建立了東江、韓江、西江流域和“北部灣—瓊州海峽”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機制。今年6月,廣東高院與省水利廳、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聯合出臺《廣東省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還與省林長辦、林業局在全省范圍建立“林長+森林法官”協作機制。

廣東法院持續推進專業化審判體系建設,自2020年1月1日起,由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湛江、清遠6個中級法院以及廣州海事法院管轄全省一審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形成“6+1”模式。目前,廣東高院和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惠州、湛江、陽江、清遠、茂名中院以及廣州白云法院、廣州海珠法院、深圳龍崗法院和清遠佛岡法院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或法庭。

另外,廣東法院還主動延伸環境司法職能,通過司法建議參與生態領域社會管理創新,實現“抓前端、治未病”。深圳法院在審理湖北恩施某農業公司產品責任糾紛案中,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直接促成國內首部規范硒資源保護與利用地方性法規出臺。五年來,全省法院共發出生態環境資源類司法建議175份。

“立足廣東環境資源稟賦特征,廣東法院在打擊破壞環境資源行為、維護人民環境權益、打造特色樣本、構建環境多元共治格局等方面取得了扎實的成效,充分彰顯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能動司法踐行‘兩山’理念,以最嚴格司法保護嶺南碧海藍天的堅強決心和意志。”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畫院院長林藍表示。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吁青、王依琪

標簽:

首頁
頻道
底部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