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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和落實雙碳目標,離不開大量、有效的資金支持。近幾年,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氣候投融資工作,逐步形成了以頂層設計、試點示范、人才隊伍建設為核心,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中央和地方協同發力的工作格局。
今日,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開展氣候投融資工作,目的就是引導和促進更多社會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減緩和適應的領域,這是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實現雙碳目標的有力抓手,同時也是創新性很強的工作。
2019年8月,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推動成立了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氣候投融資專業委員會,為氣候投融資領域的信息交流、政策標準研究、產融對接和國際合作搭建了平臺。2020年10月,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對這項工作進行了系統部署。2021年12月,生態環境部牽頭、九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目標是推動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氣候投融資先進經驗和優秀實踐。今年8月,九部委聯合公布了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確定了第一批23個地方入選氣候投融資試點。
李高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圍繞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從以下五個方面進一步深化氣候投融資的工作。
一是引導試點地方搭建“政銀企”信息對接平臺。指導試點地方積極挖掘和培育氣候項目,推動地方建立本區域的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建立并規范項目的入庫標準,確保入庫項目的質量,打造氣候項目和資金有效對接平臺。
二是指導地方加強相關項目的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指導地方對相關投資項目碳減排的效果開展核算,同時不斷提高數據質量,鼓勵和引導企業主動披露氣候相關信息,加強碳排放信息的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三是鼓勵試點地方加快培育氣候友好型金融機構。同時加大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和引導,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氣候友好型金融機構評價,鼓勵金融機構推出基于碳減排量的創新投融資工具和服務模式,發揮社會和市場力量。
四是支持試點地方強化企業和金融機構能力建設。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為試點地方提供技術支撐和指導。以制訂氣候投融資相關標準為抓手,將氣候投融資項目的發展路徑、技術指標、產業特點、商業模式、風險防范、排放測算等因素納入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戰略決策與投融資活動。
五是鼓勵試點地方積極開拓氣候投融資國際合作。加強與國際組織、投資機構和資本市場的對接,引導更多的國際資金投入到我國應對氣候變化項目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