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深圳發布”微信公眾號8月7日消息,深圳市發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探索執法“觀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對符合國家和省、市政策導向、有發展前景的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探索給予合理的執法“觀察期”,優先采取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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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布”微信公眾號8月7日消息,深圳市發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探索執法“觀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對符合國家和省、市政策導向、有發展前景的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探索給予合理的執法“觀察期”,優先采取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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