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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福州12月20日電 (鄭江洛)記者20日從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提高廣大經營者依法經營意識,加強以案學法、以案釋法,該局曝光福建省防疫物資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近來,福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大防疫物資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力度,緊盯布洛芬、抗原檢測試劑等防疫物資,對價格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堅決亮劍,保持高壓監管態勢,切實保障防疫物資市場價格平穩有序。
從福建省市場監管局曝光的部分哄抬價格以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典型案件可見,2022年12月12日,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晉安區一家內科診所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連花清瘟膠囊11月19日進貨價為20.2元,12月6日銷售價格為35元/盒,12月9日漲到100元/盒。當事人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目前,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改正并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022年12月13日,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廈門市集美區一家西醫內科診所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布洛芬混懸液(規格:35ml)12月5日進貨價22.58元/瓶、12月6日進貨價20.5元/瓶,12月6日售價為32元/瓶,12月11日到12日售價為48元/瓶,12月13日售價為58元/瓶,進銷差價率最高達182%;布洛芬混懸液(規格:100ml)12月6日進貨價32.15元/瓶,12月6日售價為42元/瓶,12月10日售價為58元/瓶,12月11日到12日售價為68元/瓶,12月13日售價為78元/瓶,進銷差價率最高達142%。當事人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目前,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改正并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022年12月10日,漳州市南靖縣市場監管局在對南靖縣一家藥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的黃連上清片、清肺抑火片、藿香正氣水等藥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違法行為。目前,漳州市南靖縣市場監管局已責令改正并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