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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報記者孟婷報道 3月30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我省旅游市場價格秩序,打擊旅游及相關行業價格違法行為,該局將于4月1日至5月31日開展全省旅游市場價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今年以來知名度較高的A級景區及景區內住宿、餐飲、零售業經營者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促進我省旅游消費回暖升級。
在旅游景區方面,對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門票價格;通過違規設置、強制銷售“園中園”門票、捆綁銷售臨時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向消費者捆綁銷售景區觀光車、索道、纜車、游船、保險等費用,價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費用;不執行對未成年人、學生、殘疾人、現役軍人、革命傷殘軍人等特殊群體減免優惠政策等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在旅游住宿方面,對賓館、酒店、民宿客房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對預訂客房任意加價銷售;采取虛構原價、虛假打折、模糊標價(如,房價x元起)等手段,誤導、欺詐消費者;重大節假日期間,以縮短結算起止時間變相提高客房價格等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在餐飲服務方面,對未設置標價牌、價目表(冊)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同一道菜品在同一經營場所以標價簽、點菜單或其他點菜工具標示價格出現的“兩套價格”;銷售當地特色菜品,謊稱食材“正宗”“原產地”等與價格有關的信息,質價不符,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整治。
在零售商店方面,對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的;低標高結、虛假折扣等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此次專項行動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宣傳發動階段,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開展政策宣傳和提醒告誡。第二階段是自查自糾階段,景區經營主體組織對景區及景區內住宿、餐飲、零售業經營者開展自查。第三階段是集中整治階段,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內1A(含1A)級以上景區及景區內住宿、餐飲和商品零售經營者分別采取全覆蓋檢查和“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價格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