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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11月30日電 信用中國網站近日披露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深圳聯合醫學檢驗實驗室因混管初篩陽性結果未及時上報被批評警告。
處罰信息顯示,2022年10月24日,深圳聯合醫學檢驗實驗室未按照《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和《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新冠病毒檢測工作專班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區域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有關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混管初篩陽性結果未及時上報。
對此,深圳市南山區衛生健康局對深圳聯合醫學檢驗實驗室通報批評并警告。
此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曾于7月對該實驗室罰款9408元,原因為價格(含行政事業性收費)違法。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顯示,深圳聯合醫學檢驗實驗室于2021年7月22日成立,注冊資本為1000萬人民幣,法人為郭永超。(中新經緯APP)